漯河律师楚玉亮欢迎您访问本网站!
  咨询电话:13781730597

律师文集

因追索劳动报酬打官司,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吗?

来源:漯河律师网

  在追索劳动报酬的时候,除了要出诉讼费外,如果有请律师的话,还得出。律师费相比诉讼费,可贵得多了,有些人本来就没有钱,在请律师的时候就想要让对方承担律师费。那么,追索劳动报酬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吗?

  漯河律师解答:如果追索劳动报酬涉及到诉讼,那么律师费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但是需要劳动者与签订代理合同以及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正规的国家税务局的收费发票。一般只要劳动者提供了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代理合同以及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正规的国家税务局的收费发票,仲裁委会根据劳动者胜诉的比例进行支持律师费。

  追索劳动报酬的时效是多久

  (1)普通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所以,追索劳动报酬的时效最短是一年,最长是二十年。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法律依据

  第二十四条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联系律师

漯河律师网

电 话: 13781730597

地 址: 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东外滩A2座一单元四楼河南速捷律师事务所